一、主板上市公司须至少有三年业绩记录;创业板则无盈利记录要求或其他财务标准或收益要求,公司只要在申请上市前24个月有活跃业务记录即可。
二、主板没有要求公司要有主营业务,但创业板公司必须拥有主营业务。
三、主板上市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5000万港元及已发行股本的25%(如果发行人的市值超逾100亿港元,则该比例可由联交所酌情降低至不少于15%)。创业板方面,市值不超过40亿港元公司的最低公众持股量须占25%,涉及金额最少为3000万港元;市值超过40亿港元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须达10亿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0%(以两者中之较高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