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系列制度规则出炉,资本市场改革再迎利好。6月1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及创业板改革的规章制度。与此同时,深交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也同步发布实施相关配套规则。此外,深交所披露将于6月15日起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届时创业板注册制将正式进入实操阶段,资本市场改革再迎重大利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发布的细则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持续监管类规则、交易类规则三大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具体包括设置行业负面清单;修改完善审核时限要求;允许亏损企业上市;明确日涨跌幅限制将改为20%;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同时还完善了红筹企业上市及退市条件等。
卖方/买方系统改造需求爆发,对标科创板增量超10亿。科创板注册制实施一年以来,整体运行顺利、反响良好,主要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在此背景下,监管层顺势推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整体进度超预期。按照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原则,创业板将与科创板协同共进,共同推动审核提质增效、促进产品创新、提高投融资的便利性,全面发挥注册制的“试验田”作用,中长期来看将利于扩大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成果,并对新经济提供更强的资源支持。
从技术层面来看,本轮创业板改革是向科创板注册制的全面看齐,必然带来相当的系统改造业务。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通过创业板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时,监管层就已经明确券商2个月内(及6月底前)完成相关技术系统改造,而后续包括恒生电子在内的多家金融IT系统服务商陆续发布功能改造升级解决方案,对本轮改革形成技术支撑。
基于披露的交易类细则,结合首发类及退市类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此次技术改造将涉及交易所、券商、投资者三类主体,其中对市场开放度较大的仍是券商和机构投资者两侧的改造。
1、券商一侧来看,改造主要针对卖方业务端,主要会涉及集中交易、极速交易、融资融券、清算、上市发行、退市等模块,同时终端账户适当性也要进行相应改造;
2、构投资者一侧来看,改造主要基于买方业务端,券商资管、基金及其他各类资管机构会有投资交易、PB系统相关模块的改造需求;
3其他辅助类模块来看,两类主体的风控合规、信息报送、行情等也有较大程度的配套升级需要。
整体而言,系统改造体量可以与科创版进行全面对标,预计券商卖方系统的单家改造金额普遍超过200万元,而基金/资管等买方系统的单家改造金额也超过100万元,估算合计拉动的市场规模约为10.79亿元。
考虑到监管层要求市场主要参与者技术系统应在6月30日前内部就绪,7月底前可以投产就绪。预计这超过10亿元的增量收入将于2020年集中释放,提振金融IT行业在年内的增长预期,景气度进一步上扬。
事实上,近年资本市场改革新政频出,金融 IT 行业景气度持续上扬,制度改革 红利逻辑已经十分鲜明,而本次创业板改革正是对这一逻辑的再强化。从历史上来看, 重大制度改革不仅能直接带来系统模块改造需求,同时还将极大刺激市场交投热情、驱动金融机构业绩向好,并同步加大IT投入。2018 年以来 CDR、科创板注册制、沪伦通相继出台,市场在稳守严监管主基调的同时已经步入新一轮制度创新周期。2020 年是当值无愧的改革大年,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超预期落地以外,后续的新三板精选层、公募投顾、REITs,乃至更为重磅的单次“T+0”均有望形成政策接力,共同推动金融 IT 赛道加速爆发,恒生电子、金证股份等 2B 龙头公司极大受益,增长可期。
相关标的:恒生电子、同花顺、长亮科技、神州信息、金证股份
选自华西证券《创业板改则细则落地,全面催化金融IT需求》-刘泽晶-20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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