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报PDF] 证监会就全面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点评:证券行业:全面注册制亮点突出,优质投行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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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银行金融:事件: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证监会规章及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注册制安排、保荐承销、并购重组等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中国结算、中证金融等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藉此,注册制改革全面提速并即将进入收尾阶段。

  试点四年成果颇丰,改革突出注册制核心。通过持续数年的创新探索,注册制已具备全面推行的基本条件,在此次政策意见稿中,要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1.上市全流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大幅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切实把好信息披露质量关、坚持开门搞审核;2.多市场全面覆盖:制度安排基本定型,覆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涵盖各类公开发行股票行为,统一注册制安排并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各市场板块全面实行;3.多层次体系清晰:主板改革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更加清晰,基本覆盖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其中,主板主要服务于成熟期大型企业;而科创板突出“硬科技”特色,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创业板则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此外,北交所与全国股转系统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4.明确监管定位:完善监督制衡机制,证监会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审核质量,改革完善上市委、重组委人员组成、任期、职责和议事规则;5.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综合运用多要素校验、现场督导、现场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监管执法等多种方式,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全面注册制的推行,有望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和生态,提振投资者信心。全面注册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发行上市硬性的财务指标要求,有助于发挥资本市场便捷融资功能,支持实体经济通过直接融资募集资金,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打好中介基础;同时,通过市场选择实现上市企业的优胜劣汰,有望进一步优化市场结构和投资生态,令优质企业与投资者实现共赢、相互成就,从而激发资本活力、提振市场信心、提升交易活跃度。

  对券商而言,投行业务将直接受益,其中头部公司竞争优势突出。作为注册制下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和改革的主要参与者,全面注册制落地将持续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拓宽新渠道,打开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增量空间;同时,资本市场改革的加快推进将与证券行业自身发展产生共振,进而带动行业景气度不断上升。注册制要求下新股的定价权更多的交给市场,这对当前主承销商的发行定价、承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头部券商在询价、定价能力、客户资源等方面均具备更大优势,发行时长、募资规模和业内口碑形成正循环,进一步推动优质项目向行业头部集中,提升行业龙头业绩增长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投资建议:我们预计全面注册制下的投行业务“井喷”将成为证券板块中长期最具确定性的增长机会,当前项目供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超过投行的承载能力,有望推动券商定价能力提升。其中,头部券商在注册制项目中竞争优势突出,优质项目向行业头部集中的趋势也趋于显著,优质券商在和优质项目的相向而行中有望不断积累优势资源和业界口碑,进一步发挥全业务链协同优势,将业绩增量从单一投行向以“投行+直投”的大投行业务延展,并有望惠及财富管理等其他业务领域。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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