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对比巴三最终版,国内新资本管理办法主要区别在于两点:一是将银行划分为三个档次适应不同的资本监管体系;二是在信用风险计量中具体项目风险权重略有调整。
标准法影响(大部分银行运用标准法):
对国内商业银行信贷方面的影响:
1、零售信贷方面,现房按揭和信用卡风险权重下调。现房按揭方面,针对第一档银行,新资本管理办法引入了巴Ⅲ最终版中贷款价值比(LTV)判断标准,根据国内存量房贷首套占比90%,LTV70%,二套占比10%,LTV30%,对应权重计提将由50%下调为45%和40%。针对第二档银行维持50%。信用卡方面,对符合“监管零售”中“合格交易者”的信用卡,参照巴Ⅲ最终版,风险权重或将由75%大幅降至45%。
2、对公信贷方面,开发贷部分上调,优质龙头企业、中小企业风险权重均有所下降。房地产开发贷方面,新资本管理办法沿用巴Ⅲ最终版权重调整,符合审慎要求的仍是100%比例计提,与现行一致,否则为150%,不同档次银行均适用。一般企业贷款方面,针对第一档银行,投资级企业(优质龙头企业)风险权重由100%调至75%。符合标准的中型企业风险权重由100%降至85%。针对第二档银行维持现行权重100%。对国内商业银行投资方面的影响:
1、次级债风险权重调升,沿用巴Ⅲ最终版权重调整,符合此前预期,由100%上调至150%,不同档次银行均适用。对二级资本工具投资影响不大;次级债在银行表内投资占比较小、仅占金融投资比例1.3%,对银行的风险加权影响较小。另银行资本工具多以互持为主,不会轻易抛售。若表内资本实在有压力,会用表外理财做承接。
2、针对第一档银行,划分为ABC级银行债权,3M以上同业存单、金融债风险权重由25%提升至40%;信用风险评级低的银行发行的存单/金融债风险权重将提升更高。针对第二档银行,不进行银行评级划分,权重统一提升至40%。从投资者结构看,同业存单投资者结构中银行持有34%,其中农商行及农合行持有最多、占比13%,其次为大行、占比7.6%。金融债投资者结构中银行合计持有59%,其中国股行合计持有33%,农商行及农合行持有15%。
3、银行投资资管产品穿透要求提升,不同档次银行均适用,预计影响有限。沿用巴Ⅲ最终版穿透法、授权法穿透底层资产,若无法穿透则实施最高1250%权重。相较巴Ⅲ最终版新增部分:一是穿透法下针对从独立第三方获取底层权重的情况,权重应为银行直接持有资产管理产品基础资产适用的风险权重的1.2倍,鼓励商业银行独立、直接穿透;二是新增杠杆调整要求,要求银行在执行穿透时要将产品本身杠杆加回,目前货基杠杆1.06,非货杠杆1.13,影响较小。并且国内《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实施多年,且针对目前资管产品底层披露机制与新资本管理办法之间存在的不适配性,下阶段监管或将针对性出台更为细致的操作指引,新资本管理办法仍留有10个月的整改期,届时新实施的穿透要求带来的风险权重变化将有限。
4、针对地方政府债,一般债权重由20%调低至10%,专项债维持20%,各档次银行均适用。地方债投资者结构来看,预计银行共持有一般地方债约12万亿,利好银行对一般政府债的持有意愿,一般债和专项债的定价可能在未来会发生差异。商业银行自营投资结构来看,整体商业银行自营总投资中,地方债占39.6%,该比例在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农合中分别为49%/28.1%/15.6%。
内评法影响(六家银行使用内评法):
基本沿用巴Ⅲ最终版内评法调整,与巴Ⅲ最终版资本底线72.5%保持一致,低于现行的80%。
对资本影响测算:预计核心一级资本可以提升0.17%。我们测算:零售贷款可以缓释资本0.24%;对公贷款缓释0.03%。同业存单拖累0.02%;金融债拖累0.03%;次级债拖累0.06%;一般地方债缓释0.01%。综合考虑贷款和金融投资,上市银行(剔除六家内评法银行)将节省资本1.2万亿,核心一级资本预计提升0.17个百分点至9.29%。
投资建议:2023年银行股震荡上行,两条主线选股:修复逻辑和确定性增长逻辑。第一条选股主线是修复逻辑:地产回暖+消费复苏,看好招行、宁波、平安、邮储和兴业。第二条选股主线是确定性增长逻辑:收入端增长确定性最强的仍是优质区域城商行板块,看好宁波、苏州、江苏、南京、成都和常熟。从节奏上看,修复逻辑上半年占优;确定性增长逻辑下半年占优。
风险提示事件:经济下滑超预期。国内外疫情反复超预期。金融监管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