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11月18日,证监会发文称,近日研究制订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中介机构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0月下旬,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2022年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结果。
探索注册制改革下执业质量的提升:《指导意见》着眼于推进债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明确了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履职尽责、深化分类监管、严格监管执法等4方面原则。核心是要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对存续期管理以及中间违法行为的监管,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
执业能力评价修订版更注重稳定良性发展:2021年《评价办法》的修订版虽然看似降低了业务能力评价的占比,但是所考核的承销收入更加注重行业费率的情况而非规模,托管数目考核也对托管券商的后续工作进行肯定及鼓励,叠加新增的市场秩序维护指标,明确了使公司债券市场良性、稳定发展的引导方向。
公司债券市场发行量快速提升,排名未固化:上述监管政策的出台,主要由于我国公司债券市场正在飞速发展。近年来,公司债券一级市场发展呈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发行量呈现上升趋势,二是头部券商承销份额有所提升,三是行业排名未固化,部分中小券商成功突围。
风险提示:国内外疫情超预期影响业务开展及市场情绪;流动性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导致行业盈利能力下降;资本市场改革进程不及预期;相关假设条件不成立对证券行业业绩增长的风险;相关公司业绩增长低于预期风险;国内外二级市场风险;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急剧恶化;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调整风险;俄乌冲突升级及外溢风险;其他黑天鹅事件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