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报PDF] 公用事业行业: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出台,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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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事件:

  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电改市场化进程加速,看好电力现货长期增长空间

  电力现货交易是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货交易有利于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促进电力系统转型。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加速。

  目前电力现货市场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首批8个电力现货市场试点目前均已完成长周期结算试运行,多个试点进入以年为周期的结算试运行。从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结果来看,连续结算运行一年以来中长期电量累计约2769亿千瓦时,现货电量累计约200亿千瓦时,占市场化交易电量约6.7%。随着未来电力现货在全国各省有序展开,以及新能源占比增加带来的电网波动性提升,电力现货交易长期增长的潜力极大。

  明确近期及中远期建设任务,确定电力现货市场发展方向

  《基本规则》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的8点主要任务以及中远期建设的4点主要任务。近期主要任务包括构建省间、省/区域现货市场,建立健全日前、日内、实时市场,做好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推动新能源以及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及交易、探索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等。

  《基本规则》中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路径和2022年2月《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保持一致,在保障电力安全的前提下,遵循稳中求进、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现货市场建设。建设节奏方面,2022年1月《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

  推动新能源、储能等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以及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基本规则》提出,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目前新能源配储能的意愿较低,如果新能源和储能参与现货市场,新能源运营商将更有动力通过储能调控出力,在现货市场中获取收益,并促进新能源消纳。其他新型市场主体参与现货交易有利于调动调峰积极性,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向用户侧合理疏导辅助服务费用,有望体现火电兜底保供价值《基本规则》提出,做好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加强现货市场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融合,推动与辅助服务联合出清,加快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合理疏导。随着新能源占比增加带来的电网波动性提升,火电将由主体电源逐渐转变为调峰电源或备用电源。通过完善现货市场与辅助服务市场,并向用户侧合理疏导成本,有利于火电投资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性,发挥火电兜底保供的作用。以南方电力现货市场为例,2021年11-12月一次能源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情况下,现货均价上涨至0.68元/千瓦时,较燃煤基准价上涨近50%,充分体现了火电保供的价值。

  建议关注: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出台,明确电力现货市场近期建设的8点主要任务以及中远期建设的4点主要任务,后续现货市场建设有望加速推进。对于发电企业,需要通过提高机组性能水平、优化机组运行策略、提高电网负荷预测能力、新能源企业优化风光互补运行策略等方式,应对现货市场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我们预计具有较强运行管理能力的龙头发电企业有望受益。我们建议关注:(1)新能源运营商:三峡能源(600905.SH)、龙源电力(001289.SZ)、太阳能(000591.SZ)、中闽能源(600163.SH)、江苏新能(603693.SH);(2)火电+新能源互补发展:华能国际(600011.SH)、国电电力(600795.SH)、协鑫能科(002015.SZ);(3)水电+新能源互补发展:华能水电(600025.SH)、川投能源(600674.SH)。

  风险提示:

  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经济下行导致用电需求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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